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雁归来康复中心项目(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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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6-08 09:25


一、项目编号

    512001202100024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雁归来康复中心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资阳市雁江区护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包)资阳佳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第五包)资阳市雁江区宽窄开泰商贸行。

    供应商地址(第一包)资阳市雁江区和平北路131号;(第三包)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中路73号;(第五包)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滨江大道二段东福小区二期工程5(F)2-1号

    中标(成交)金额(第一包)464253.00元;(第三包)84996.00元;(第五包)3669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品牌(如有):规格型号: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数量: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单价: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询价小组组长:马长志;组员:杨强、朱永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乙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第一包)7050.00元 ;(第三包)1500.00元 ;(第五包)5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资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663208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与汇兴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08054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28-2637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28-263706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电话 座机:028-26370655
郑老师:17260960472

联系邮箱 275467@QQ.COM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3号政府服务中心2楼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茶店子街369号4幢